案例二:股权转让税收筹划案例
甲自然人于2013年1月以200万元投资设立A公司,占A公司股本总额的100%。2017年1月,甲决定将A公司100%的股权转让给某上市公司,转让价2000万。转让时A公司净资产300万。问:甲应纳多少税?如何筹划?
答:甲自然人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(2000-200)*20%=360万
筹划方法:
第一步:在税收洼地注册持股企业(个人独资或合伙),简称乙企业。注意:一定要选择所得税可以核定征收的洼地。
第二步:甲自然人将持有的A公司股权以300万的价格转让给乙企业。
本次操作甲自然人需缴纳个人所得税:(300-200)*20%=20万
第三步:乙企业以2000万的价格转让给某上市公司。
本次操作乙企业需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:
2000*10%(利润率)*35%=70万。
经过以上操作,甲自然人与乙企业合计缴纳所得税20+70=90万。税负:90/2000=4.5%。比筹划前节省所得税:360-90=270万。